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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年05月27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4日,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会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3月4日巡察反馈会后,会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整改落实事项,强调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不担当,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成果落实到各项工作上,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巡察整改组织动员、部署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会党组自觉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截至4月底,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审定《市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听取各部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党组班子成员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别召开分管部门会议,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盲区、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方案,实施清单管理。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项、30多种问题表现,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清单式管理,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需整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明确时限、倒排任务,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改立行;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时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寻求有效解决办法逐步解决。会党组对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问题不解决的、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销号”,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条条得整改。督促各部室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一盘棋推进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是建章立制,注重常态长效。在严格落实好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巡察整改完善制度清单》,着眼管全局、管长远,把解决阶段性问题与长期性、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聚焦问题根源,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成效,向市委第五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凡涉及巡察整改的相关工作,既主动征询意见建议,又及时交流沟通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对总书记‘红十字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的论述理解不深不透,没有广泛宣传党中央对人道主义工作的新理念、新观点”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筹备举办纪念第72个“世界红十字日”广场宣传活动,举办微信知识竞赛,让“红十字是一种精神,更是一面旗帜”的认识深入人心。三是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对人道主义工作的新理念、新观点。

2.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没有站在党领导的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认识与开展工作,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开展工作的辩证关系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市红十字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建设,每次集中学习前按规定向市委宣传部报备,今年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四个专题进行了集中学习,取得了实效。二是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支部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等载体,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管、用,在党员大会上对党员干部明确学习要求,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管理,14名在职党员均完成注册并开展学习。四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十字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自觉把红十字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党组今年已召开6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精神、机关党建工作和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机关党的建设,经会党组同意,并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同意,市红十字会机关党组织设置进行了调整,在会机关党支部的基础上增设退休党支部,并新成立中共苏州市红十字会机关党总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3.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树得还不牢,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及时、不彻底,满足于常规工作,在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等方面还需全方位补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红十字工作的结合点,召开2019年重点工作推进会,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全市红十字系统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筹集资金和物资240万元,在春节前走访慰问全市7000户困难家庭,受益约15000人次,将红十字的人道关爱送到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家中,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市民应急救护意识和能力。召开全市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实事项目部署动员会议,全面启动新一年度的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优秀师资就应急救护培训教学法和CPR操作指南、AED操作规范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现场示教讲解。今年,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实事项目将进一步增量提质扩面,力争实现全市全年培训20万人,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打造更加坚实可靠的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护网。三是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举行第十三届集体缅怀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志愿者仪式,市红十字会部分理事单位代表、近三年来成功捐献的志愿者家属、医护人员和医学生代表以及全市红十字系统工作人员共500余人参加,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金洁出席仪式并为“生命之念”捐遗志愿服务队授旗,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依托苏州日报“引力播”进行全程直播,收看人数就达43万,活动短视频《生命如花》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推送,弘扬了移风易俗新风尚。

4.关于“‘郭美美’事件后,红十字会的负面形象和公信力至今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正面宣传,积极发挥微信矩阵功能,微信公众号每周定期推送工作信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议题设置能力,新闻发言人围绕七届四次理事会议召开、第十三届集体缅怀遗体器官捐献者仪式等主题主动积极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上报新闻稿件,宣传红十字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二是积极参与红十字国际学院创建,4月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来苏视察调研红十字国际学院筹建工作,努力提升红十字工作影响力。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每月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每季度在《苏州日报》公布捐赠款物收支明细,细化捐赠收支和使用管理流程,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监督,切实做到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不断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四是加大募捐箱清点和管理力度,在去年对募捐箱进行清点的基础上,年初再次组织对募捐箱设置点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设置单位强调了管理要求,对部分募捐箱的锁具进行了集中更换,对募捐箱的捐赠金额进行了集中公告。

5.关于“党组阵地意识不强,面对社会舆论,没有开展及时有效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工作,反而产生了较重的思想包袱,干部队伍普遍沉迷在消极情绪当中,缺乏单位归属感、事业自豪感、社会认同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阵地意识,在机关各种会议上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激励干部职工去除思想包袱,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二是开展“我是红十字人”宣誓,提升干部职工从事红十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组织开展缅怀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主题党日活动,学习红十字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三是加强机关工会建设,机关工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引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迎新年工会活动,活跃机关文化氛围,对困难职工、退休干部进行关怀慰问,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

6.关于“正面宣传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对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蕴含的价值理念发掘不够,没有充分发挥红十字精神在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设立微信公众号优秀评论奖,从每期微信发布信息的留言中精选1篇进行奖励,鼓励更多读者参与,扩大传播面,弘扬正能量。二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造血干细胞捐献实现150例、“3·8妇女节”两名女性志愿者一同捐献造血干细胞等为契机,大力宣传红十字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围绕建国70周年活动推荐典型事迹,联合广电总台“我们都是追梦人”专题栏目推荐红十字典型人物,联合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举办第六届“博爱杯”红十字好新闻评选活动,征集红十字优秀新闻作品,鼓励更多新闻媒体积极关注红十字事业发展。

7.关于“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与纽带,仍沿用行政性思维办公益性事业,思想不够解放,工作按部就班,没有充分发动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三救三献’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解放思想,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同时按照上级红会和市委部署,就我市红十字会改革制定调研方案,列入2019年重点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谋划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推动深化改革和组织体制创新。二是积极动员社会人道资源,启动“诚善助学A计划”慈善拍卖活动,多方募集拍品,扩大端午节龙舟赛慈善义卖社会影响,资助贫困学生圆梦;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通过“急救小天使”等项目,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提升青少年急救技能;启动2019年“博爱青春”暑期志愿服务项目申报工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搭建红十字志愿服务平台;启动养老照护创新项目培育工作,发挥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特色优势;鼓励各地红十字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组织创投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健全捐赠反馈制度,推荐3名捐赠人参加省红十字会捐赠人座谈交流活动,为捐赠人颁发了博爱奖章、奖牌,加强了红十字会与捐赠人、受益人的沟通联系,增进了捐赠人对红十字工作的信心,提升捐赠人服务水平。四是开展“互联网+红十字会”行动,制定《“网上红十字会”实施方案》,加强网络宣传、网络人道服务。对微信捐赠平台进行了改造升级,开发应用救护培训报名系统,启动更新门户网站救护培训视频课件,方便企业市民参训,进一步提升救护培训信息化水平。

8.关于“对下级红十字会队伍建设和日常工作指导不多,体制不够顺畅,基层组织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基层,通过走访调研、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对各市、区红十字会进行分类指导,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博爱家园”创建、省红十字示范校创建等,8次到各市、区和基层红十字会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工作。姑苏区红十字会率先在全市县级红十字会中建立党组。二是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下拨人道救助金105万元,帮助下级红十字会解决实际问题。召开全市“博爱家园”项目交流会,深入推进“博爱家园”建设,经评审,对基层申报的13个“博爱家园”项目给予46万资金支持,打造群众身边的服务阵地。指导各地红十字会申报省红十字会人道项目,常熟市红十字会等5个项目获22万元资金支持,相城区红十字会获省级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13万元资金支持。三是积极指导各地红十字会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3月,市红十字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张家港市红十字会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启动仪式并进行调研指导,要求激发红十字志愿服务力量,扩大基层组织有效覆盖,探索红十字会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有效路径。

9.关于“‘接地气’不足,直接面对群众少,对基层和群众的愿望诉求缺乏真实的了解与体悟”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挂钩联系基层制度,多到困难大、工作推进难度大的地方去,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多沉下去“解剖麻雀”,真正深入到群众之中,听群众讲真话、讲心里话,面对面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基层、民生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确定2019年开展《关于苏州市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的几点思考》《关于我市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等课题研究,切实以调研成果推动解决事业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二是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积极开展“双结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走访慰问社区困难群众、参加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依托上级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在职党员统一服务日”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会法普法宣传、红十字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等活动,深得市民的欢迎和好评。

10.关于“干部队伍担当精神弱化,观望思想浓厚”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努力锤炼忠诚敬业、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激励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二是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王继才等先进事迹,开展“先锋行动”,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向优秀靠拢。三是加大问责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担当负责、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褒扬;对工作中“慵懒散”的干部教育鞭策,督促改正。

11.关于“习惯于按经验办事,片面认为‘单位小、人少’,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对完善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依法治会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是提升公信力的主要途径。二是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组,推进机关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2.关于“制度建设尚未覆盖到所有业务,专业化水平不高、标准化程度较低、操作流程不够科学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评估现有制度和流程的有效性,构建精细化的制度、流程和标准管理体系,结合部门三定职责,新制订40项工作流程图,涵盖机关日常管理和“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做到凡事都“有规则、有程序、有标准”。修订完成《苏州市红十字会实务工作手册》,对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设立监事会的指导意见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

13.关于“现有制度缺少监督和考核评估,全靠大家自觉执行,导致相关工作依然处于粗放阶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发应用平时考核系统,加大对出勤、请假、外出、休假和平时工作记实的监督考核力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强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制作人员外出公告牌,对在岗、开会、外出、请假等情况进行公告,加强出勤情况管理,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从严从实从细抓制度落实,每月汇总统计出勤等情况,强化出差、外出、会议、接待、公务用车等事前审批,把制度执行到人、落实到事,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4.关于“没有正确认识依法治会兴会的重要性,在依法推进人道救助工作方面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依法治会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依法建会、治会、兴会,依法推进人道救助、关爱群众、为民造福各项工作。一是依法依章程召开七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工作报告》、《苏州市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人事变更情况报告》,听取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市红十字会2018年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二是认真落实《苏州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施办法》,不断规范人道救助流程,符合救助条件的,区分情况给予救助:临时救助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由市、区红十字会通过居住地社区核实情况后进行救助;项目救助由项目理事会根据章程讨论通过后进行救助,已不再采取办公会议“一事一议”方式,通过制度建设、流程再造、品牌打造,突出工作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现红十字救助的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在精准扶贫脱贫中的积极作用。

15.关于“对《红十字会法》宣教不够重视,社会公众知晓率和认同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上下联动,精心谋划以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为主题的世界红十字日和红十字博爱周活动,5月8日,在市民健身活动中心广场举办“爱心相伴‘救’在身边”纪念第72个“世界红十字日”宣传活动,启动为期一周的红十字会法微信知识竞赛,各市、区红十字会同步开展有关宣传活动;二是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暨防灾减灾知识竞赛,通过多种途径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和认同率。

16.关于“系统内部法治专题教育开展不多,近五年党组会和办公会记录中很少提及《红十字会法》。巡察问卷测试中,有一半以上的工作人员错误地认为红十字会活动首先应当遵守《慈善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季度例会中增加专题学法内容,开展机关干部职工专题法治教育,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释义》为重点,全面准确理解红十字会法立法原意和条文内涵,加深对红十字会法的学习理解,增强全市红十字会系统依法治会的自觉性。二是制定《市红十字会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任务,推进红十字会依法治会。三是落实党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治国、学习贯彻红十字会法等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17.关于“党组在全局工作中的领导决策地位不突出,党组会与办公会没有严格区分,时有相互穿插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红十字事业发展以及机关内部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党组工作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制定《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办公会议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议事规则、会议落实。严格按照工作分类召开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严格议题确定、讨论、决策、执行的程序和要求。

18.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界定模糊,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不明确”问题的整改。

修订《市红十字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细化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安排等决策内容,合理设置了大额资金额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今年以来,对“博爱家园”项目资金、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实事项目资金使用等按照“三重一大”范围、程序进行规范决策。

19.关于“会议记录不够规范,有的内容过于简单,没有如实反映讨论过程”问题的整改。

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原汁原味记录发言人的意见,如实反映讨论过程,配备录音笔等必要的辅助记录工具,运用语音文字转换软件等现代化手段,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完整。落实会议签字制度,党组会议必须经主持人和记录人审阅签字。

20.关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一度不够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没有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效果”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敢于思想交锋,敢于触及矛盾,敢于触动灵魂,坚决防止党内生活“庸俗化”“娱乐化”“边缘化”的现象和问题,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3月18日,市红十字会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每位党组成员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

2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摆样子’,心得体会拼凑问题突出,有的甚至全篇照抄网文,部分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章党规知识了解程度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章党规的学习,不断探索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实效性,完善学习相关台账、记录,并将活动情况及时登录“苏州智慧党建”信息平台,截至4月底,录入支部活动信息16条。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党员结合自身岗位撰写心得体会,严禁网摘网抄,对党员心得体会进行抽查比对,对拼凑照抄的严肃批评教育,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2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够规范,有的党员成为发展对象时公示时间早于支委会开会时间,有的入党志愿书涂改迹象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步骤流程,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着力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各个环节的管控和审查;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对机关党支部直接负责的同志和新发展党员责任心不强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机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自我批评,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二是切实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强化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党员和党务干部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理论骨干和优秀共产党员培训班等,切实提高业务能力水平,组织2018年新发展党员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新发展党员标准化培训班。

23.关于“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一直以来都满足于一般性的填空补缺,后备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收听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加强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后备力量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及时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发挥好“三项机制”作用,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三是对试用期满的2名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述职和民主测评,考核合格给予正式任职。

24.关于“对干部队伍思想动态、需求情况了解不多,掌握实情不够,没有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谈话中做到坦诚相见,深入交流思想,倾听干部职工真实想法。平时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通过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努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5.关于“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有力,任职资格有人为设置年龄要求情况,且前后标准不一,有时条件设置过宽。个别必要程序执行不到位,有时以组织考察代替谈话推荐,存在程序‘缺位’”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程序的学习运用。严格选人用人各个工作环节,科学合理设置任职资格,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程纪实,接受组织部门监督。

2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没有明确专人管理,材料不齐全,归档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干部人事档案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人专人管理。按照巡察即知即改要求,聘请组织部门推荐的专业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归档。同时,明确要求办公室平时注意收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

27.关于“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对志愿者活动开支把关不严,一些慈善公益活动一度追求‘大场面’,并在捐赠资金中列支高标准的志愿者活动餐饮消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简化捐赠仪式和公益活动现场布置,2019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不再举办启动仪式,直接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红十字事业,把有限资源和财力用在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上,用在帮助最易受损害群体上。二是制定志愿者经费使用相关标准,明确志愿者补贴标准,从严把好捐赠资金支出审批关,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教育,明确活动支出的相关要求。

28.关于“财务报支手续不完备,部分费用报销无主要领导审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有的住宿费超标准,有的公务机票未通过指定平台购买”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财务收支,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理合规。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完备财务报支手续,无主要领导审批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应附相应文件、出差审批单和票据,超出标准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公务机票一律通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平台或有资质的代理公司购买。

29.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按照责任制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召开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部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的责任体系。二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沟通交流,在会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密切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形成监督合力。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会商机关党风廉政形势任务,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重大活动等进行过程监督,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0.关于“党组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没有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满足于‘不出事’‘过得去’,工作标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主要领导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带头抓、负总责、抓落实,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二是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三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约谈,强调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31.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与分管部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室和人员。二是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室工作汇报,与分管部室负责人约谈,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32.关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能力不强,‘咬耳扯袖’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

再次组织学习“四种形态”运用规则,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有责必履、失责必问,动真碰硬、实抓严管。

33.关于“没有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部分同志主观认为红十字会是‘清水衙门’,无审批权、无建设项目,对党纪法规缺乏敬畏意识,片面认为遵规守纪就是‘不贪污’‘不受贿’”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通报学习市纪委有关违反八项规定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警示案例,结合工作实际,用身边人、身边事及时开展对干部切实有效的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加强《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4.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管控还不到位,在志愿者队伍招募与整合、募捐箱管理等方面仍有监督盲区,在捐赠资金管理、救助物资发放、应急救护培训等领域还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专项梳理排查工作,制定《市红十字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增加廉政风险点清单及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制约,着力构建长效防范机制,切实扎紧资金支付、项目开展、干部任用的权力“笼子”。二是严格执行《市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捐赠款物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捐赠款物台账,做好捐赠款物进出台账记录;严格发放款物审核把关,完善相关发放物品清单、发放清册等附件材料,切实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志愿者队伍整合,成立志愿者服务总队,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募捐箱管理制度,加大募捐箱清点力度,强化设置单位管理责任。三是邀请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会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花更多功夫去推进整改,整改已进入攻坚阶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对需要持续和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持续推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后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严格执行计划,层层传导压力,抓牢过程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着眼常态长效抓好标本兼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源头上堵住制度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强化系统思维、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助力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正能量效应,更好地用其指导工作实践,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红十字干部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自觉把巡察结果与红十字中心工作融为一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良好业绩体现和巩固整改成果,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红十字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5234329;邮政信箱:苏州市竹辉路510号苏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收;电子邮箱:sz_redcross@163.com。

                       中共苏州市红十字会党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