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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红十字会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议

2014年03月05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2月27日,姑苏区红十字会召开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回顾总结了2013年工作,审议更换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审议部署了2014年工作,同时审议通过了《姑苏区红十字人道救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姑苏区政府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胡岚出席会议并讲话,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金云主持。
 

  会上,胡岚副区长充分肯定了区红十字会工作取得的成效,她指出,2013年,区红十字会紧抓三区合并的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开展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果:一是顺利召开了区、街道两级红十字会代表大会,为区红十字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出色完成了雅安地震款物募集、百万应急救护培训等各项人道服务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三是成功举办了多个大型活动,涌现了“最美的姐”等优秀志愿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胡岚副区长要求,区红十字会今年的工作,要在完善救助结构、加强品牌建设、强化核心职能等方面多下功夫,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挥好红十字会的“爱心桥梁”作用。特别要做好三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打造一支具有较强执行力和良好工作作风的基层红十字队伍;二是要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在运作机制、工作方式、品牌建设等方面走出一条新兴之路;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公开透明,提高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