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家庭的善举
2017年04月06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儿子,这是我们一家人积德行善的见证,你现在还小,对这个事情还不懂,等你大了,一定会理解认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的决定的……”4月4日是人们哀思故去亲人的清明节,而在这天上午,在张家港南丰镇永联村村民黄炜的家里,黄炜和妻子陆燕正拿着6本红彤彤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对孩子进行道德熏陶。
今年2月8日上午9时许,永联村村民黄炜、陆燕夫妇带着双方父母,赶了20多公里路来到张家港市红十字会。“你好,我们是来申请捐遗的。”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热情地请他们坐下,然后又为他们每人递上一杯开水。“捐遗需要家属同意的,请问你们考虑清楚了么?”“这是我们一家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的,你看我们一家人都来了,一起捐!”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黄炜、陆燕等6人一起办理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手续,并领取了由苏州市红十字会颁发的6本《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当一个人逝世后,最讲究入土为安,否则就是对死者的不尊重,家属在情感上也难以接受。那么,黄炜、陆燕一家人为什么选择捐遗呢?
生命的价值在于奉献。“近年来,我在报纸、电视上经常看到一些关于捐遗体的报道,也看到一些病患因为没等到合适的器官而遗憾离世,心里很不是滋味。”黄炜的父亲黄炳兴说,“看到通过移植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器官,不少患者重见光明、生命得以延续,作为生活在全国文明村——永联村的一员,就想着自己百年后要把身上能用的器官都捐出来,为更多的人延续生命。我总觉得人早晚都要面对死亡,可如果没有意义地化为尘土,还不如把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给需要的人,让自己的死亡变得更有意义。”
今年1月20日,黄炳兴把自己的想法和老伴葛玉凤说了,葛玉凤十分支持。“人要有尊严地活着,而当我们临走时,也要为社会做点贡献、尽点力。好!我们一起去办理捐遗手续!”葛玉凤当即表示赞成。
几天后,陆燕的父母陆玉明、严保珍知道了亲家的想法,他俩经充分讨论后,也表示愿意捐遗。“我们决定百年后捐献遗体,并不是因为孩子对我们不孝顺,而恰恰是因为女儿、女婿对我们太孝顺了,平时不管是吃的、用的都想着我们,我们希望能以志愿者的身份带动更多的人加入遗体(器官、角膜)捐献队伍,把爱留下,为等待延续生命的人带去希望。”严保珍说。
“4位老人家这么做,都是为社会考虑。你们都能抛开世俗观念束缚,我们年轻人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我作为一个党员,在这件事情上肯定不能落后,更要追随你们,移风易俗、奉献爱心!”黄炜、陆燕都是独生子女,在今年2月3日的一次家庭会上,当老人说出捐遗的想法后,黄炜、陆燕当场表示支持,同时自己也志愿加入捐遗,并答应帮助老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百年之后“捐献遗体”这一行动,对于黄炜一家来说,并非一时之意、一念之举。“天道酬勤,积德行善”是黄炜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他与妻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近5年来,夫妻俩积极参与壹基金儿童月捐、给藏区孩子温暖冬天、儿童之家安全班车计划、永联为民基金会等捐赠活动,捐款额近5000元。
一个人自愿捐献遗体(器官、角膜),用以挽救他人的生命,造福于社会,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张家港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张亚娟说,“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捐遗志愿者。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一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据我们了解,一家6口人同时报名志愿捐遗,在全国还是第一例,在他们身上,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崇高精神得到了生动体现,他们的善举彰显了社会文明和进步,他们无私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推崇和学习。”(张家港日报 王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