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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红十字会2013年度部门预算

2013年05月30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依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争取境内外的援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积极参加灾后重建及救济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三)发展志愿者队伍,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训练,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保护。

  (四)开展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的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参与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造血干细胞、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

  (六)宣传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对外友好合作交流。

  (七)协助政府开展台湾事务服务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和民间人士的交流合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负责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八)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会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文电处理、信访、办公自动化、档案、保密、保卫、后勤、总务等机关行政管理及事务工作;组织制定会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督办。承办会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会机关财务、捐赠款物、固定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监督工作。

  (二)事业发展部

  负责组织建设工作,拟订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计划;推动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和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理论的研究;负责红十字会宣传、新闻报道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工作;负责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负责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红十字组织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负责冠名医疗机构及团体会员单位的管理。

  (三)赈济救护部(捐献服务部)

  组织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的接收、管理;根据灾情提出申请援助和救灾计划;培训救灾骨干队伍,指导各县级市(区)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训练,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普及防病和灾难应急知识;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负责与红十字医疗卫生单位的联系;负责市红十字会举办或挂靠在红十字会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经济实体的管理工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相关规定,负责重建家庭联系工作。

  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苏州市红十字会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扎实开展“三救三献”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推动全市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转变宣传思路。努力实现由“封闭式”宣传向“开放式”宣传转变,构建分层次、多形式、有成效的大宣传格局,广泛传播博爱文化,促进公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与红十字精神有机结合,并积极参与红十字运动,形成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明确宣传重点。我们将借国务院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下发贯彻意见的东风,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制定苏州市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的相关配套文件。通过对红十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感人故事的宣传,来影响和感染更多的人,让他们了解、支持和参与到红十字事业中来。

  创新宣传载体。增进与各类媒体的联系合作,适时开通“苏州红会发布”政务微博,借助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及时反映红十字会动态和工作成果。在宣传力量上,既要加强自身建设,又要重视和依托媒体专业记者的力量,加大宣传传播力度,以相关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红十字精神传播,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优化服务,提升红十字特色品牌

  继续实施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深入开展普及卫生救护知识和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坚持以青少年、公务员和高危行业、特殊岗位为重点,完成省下达的培训10万人的任务,认真开展“‘救’在身边”大型公益行动暨“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组队参加全省首届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技能竞赛,以“就近便民”为原则,拓展应急救护培训网点,打造红十字救护培训品牌,努力提高全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拓展人道救助范围。持续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多渠道引进援助资金和项目,实现筹集款物1500万元。依托基层组织和爱心企业,规范提升救助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着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红十字人道救助品牌,在做好“善”字系列救助计划、朝晖爱心基金等项目的基础上,拓展新的救助项目,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规范推进“三献”工作。按照自愿无偿的原则,尊重捐献人的人格尊严,规范业务流程,耐心细致地服务好每一位捐献志愿者,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三献”工作涉及部门多,要加大协调力度,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合作。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与表彰。完成省分库下达的1000人份的采样任务,努力降低失败率,继续保持造血干细胞捐献全省第一。组织好第七届清明节成功捐遗(角膜、器官)志愿者的集体悼念活动,加强对捐献志愿者和成功捐献者家属的人文关怀。按照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要求,依法科学、安全稳妥、公平合理地推进器官捐献,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三)固化制度,完善红十字工作机制

  完善组织网络体系。在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保持新建组织稳步增长。在建立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中,建立年度评估制度,开展苏州市红十字示范学校评比,组织开展申报省示范学校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红十字工作活力,逐步规范基层组织业务工作。加大对各市、区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红十字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红十字专(兼)职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举办1-2期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会干部履职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一支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专业队伍,增强红十字人的使命感、荣誉感,使大家热爱红十字事业,做到思想作风硬,综合素质好,开拓创新强,服务效能优。

  规范红十字志愿服务。提升组织动员能力,建立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适时召开红十字志愿服务现场推进会,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分类指导,规范对志愿者的管理与服务,重点抓好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激励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四、2013年部门收支情况

    (一)基本情况

  苏州市红十字会预算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收入科目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指苏州市财政在部门预算和市立项目中安排的财政拨款(补助)数,包括预算内拨款590.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58万元,共计648.7万元。

  (三)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市红十字会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单位为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629.41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19.29万元。

  (四)收支内容

  2013年苏州市红十字会部门总预算收入648.7万元,为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支出总预算6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万元,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198万元,市立项目支出236万元。

                                                                                      苏州市红十字会
                                                                                        2013年5月30日                                                                                                                       附:苏州市红十字会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