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红十字会官网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 _ 张家港市

宣传《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港城红十字人在行动!

2022年01月20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于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红十字工作者的依法履职能力,1月14日下午,张家港市红十字会组织全市基层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对《条例》进行学习,并对红十字“三救三献”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会上,赈济救护与捐献服务部副部长谢秋佳从《条例》的立法特点、框架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红十字“三救三献”核心业务知识进行了更新培训。

会议结束后,各基层红十字会迅速行动,认真学习,大力宣传《条例》内容,营造学法氛围,组织各村、社区集中学习、外围环境营造各类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媒体等传播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向村、社区广泛宣传。(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