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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

2012年08月01日编辑:苏州市红十字会

    7月30-31日,苏州市红十字会召开半年度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任务。市红十字会中层以上干部,各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秘书长等20余人出席。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严晓凤作总结讲话,秘书长马红英主持会议。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席苏州市红会半年度工作会议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国务院《意见》精神,一致认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职责,是指导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红十字事业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严晓凤要求,各地红会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向政府提出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乘国务院文件的强大动力,推进全市红十字事业更大发展。

  在各市、区红十字会的交流发言后,严晓凤充分肯定了各地红十字会半年来的工作。她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为主线,以提升公信力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多措并举会宣传。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联合新闻媒体推出专版专栏,抓住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开通运营的契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二是迎难而上推捐献。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3例、器官捐献5例、遗体捐献18例。三是急救培训见成效。率先启动省政府应急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培训救护师资150人,初级救护员7640人,普及培训1.7万人,已有多例接受培训的市民成功施救的新闻见诸媒体。四是统筹协调强自身。有效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帮助我们提升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推动了红会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作。

  针对红十字会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严晓凤强调,心态决定状态,思路决定出路,全市红会系统要在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的过程中,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奋战下半年,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凝心聚力惠民生。要加大筹资和救助力度,利用助学高峰期,做出影响、做得规范。二是快速细致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省政府实事工程。三是千方百计善争取。要加大“争取”力度,争取全面理顺县级红会管理体制、争取多筹救助资金、争取提高人员素质,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廉洁高效强服务。要加强学习,加强自律,加强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以自身良好形象维护和提升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会议还讨论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