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流程


1 接收单位在拿到捐献者家属提供的捐献者死亡证明件后,接受、获取捐献者的(遗体角膜)。同时将接受单位盖章的三联单其中家属持有的一联留给家属。
2
、属地红十字会给家属颁发捐献者荣誉证书留作纪念。在门户网站及时上传捐献者的照片和生平简要事迹,供捐献者的亲属、子女、生前好友缅怀祭奠。苏州市红十字会在国家森林公园上方山建立了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园,我们将在清明节前夕将捐献者的名字刻在捐献纪念墙上,供后人瞻仰,并适时举办集体悼念活动。
3
、捐献者百年后,如有需求的,由苏州大学医学部免费在殡仪馆小型告别厅或苏州大学医学部告别厅举办一个简朴的告别仪式。
4
、捐献者成功捐献遗体后,应由其亲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等相关事宜,家属将捐献者死亡证明交市红十字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