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捐献


1、遗体捐献:

捐献者百年后,请执行人及时办理好死亡证明,按照登记表上的电话号码( 13584842345)通知苏大医学部接收站,由苏大医学部通知殡仪馆派车接运。


2、器官捐献: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如本人曾有捐献意向或家属有捐献意向,可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经评估符合器官捐献相关标准,在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现场见证下,按法定流程进行。


3、眼角膜捐献:

角膜获取的有效时限为捐献者去世后8小时内。执行人在捐献者去世后,及时与角膜接收站取得联系。


角膜接收站联系电话:

苏大附属理想眼科医院18913538590 ;

苏大附一院1396214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