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爱珠,女,1933年11月出生于上海。1950年7月江苏省立女子师范学校(新苏师范学校)毕业,1950年8月至1952年9月在苏州市公立万里小学任教,1952年9月至1956年8月先后任职于苏州市教育工会和苏州市总工会,1956年9月至1958年7月就读于江苏师范学院数学专修科,毕业后留校工作,1958年8月至1968年7月在江苏师范学院数学系历任助教、年级主任、支部书记、人事秘书、党总支副书记,其间1959年2月当选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第二届代表大会代表,1968年7月至1979年3月历任江苏师范学院革委会常委、组织组长、宣传组长等职,1979年3月至1984年8月任江苏师范学院(1982年更名为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984年8至1987年12月历任苏州大学法律系(1986年扩建为法学院)副系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副书记,1988年1月至1989年2月任苏州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1989年2月退休。2017年12月6日凌晨4时3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逝世,享年85岁。
凌爱珠同志热爱事业、热情工作,把一生都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在苏州大学工作的三十多年间,她积极进取、勇于担责,工作深入细致、业绩突出,她为人谦和、平易近人,广受师生爱戴。
凌爱珠同志在法学院任职期间,正值苏州大学法学教育的初创阶段,凌老师和诸位前辈一道克服重重困难、开拓奋进,辛勤的付出功不可没。她崇高的品德和精神,值得我们永远缅怀!
安息吧,凌爱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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