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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
造血干细胞捐献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基层组织与会员
红十字会志愿服务与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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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预防
捐赠的物资必须(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规定的生产、质量、安全等相关标准,进口物资还须符合国家海关、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规定;(2)捐赠物品均应在保质期内;(3)捐赠者对所捐赠的物资具有法定的处置权,并提供物资价值凭证(或出具相关证明);(4)如发生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相关问题,由捐赠者承担善后处理及相关责任。
具体捐赠事宜请致电苏州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0512-65230383 0512-65233429。